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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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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听了聂群的分析,这些佣兵才知道,冯利和独眼两个人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杀人,而是逼他们消耗弹药后,用手枪攻击。

过山风一生行事谨慎,要说唯一一件出现了疏漏的事情,就是他们佣兵团里的人统一配备的黑曼巴手枪。

要在平时,眼镜蛇佣兵团威名在外,黑曼巴手枪的枪声独特,而且被过山风直接给买断了,别人手里都没有。

类似毒蛇吐信的枪声一响起,听到枪声的人马上就能够反应过来,是过山风的人来了。

人的名树的影,即便不是过山风自己露面,黑色世界的亡命之徒听到了黑曼巴手枪的枪声,也会给几分面子。

可是,在这座岛上,人烟稀少,黑曼巴失去了原本应有的震慑作用,而它独特的枪声,也暴露了他们的踪迹,让冯利和独眼达成他们的目的。

美人豹的船上,还有这头美女豹子的另外两颗獠牙,老刀子和天狗。老刀子有一样类似于聂山尝血辨伤的本事,不过用的却是耳朵,能从一大片纷乱嘈杂的枪声之中,听出对方的人员数量以及人手分布,时间久一些,甚至还能分辨出来,开枪的人枪法准不准,体力消耗是否严重。

因为听力敏锐,老刀子对声音尤其敏感,因此常年戴着一副消音耳塞,让他的听力接近于正常人,只有当需要用到自己那对听力超常的耳朵时,才会摘下耳塞。

老刀子肯定能听到岸上的枪声,自然也就知道,过山风的人来到了这座岛上。老刀子这个人,除了听力超出常理,最大的本事就是战力防守。

让老刀子打响名声的战绩,是在黄金三角区一处叫做鹞子岭的山林中,老刀子靠着手下的十五个人,硬是挡住了一个地方武装组织,两千多名人手的轮番火力攻击,坚持了两天半,不仅手底下的人没有折损,还靠着击杀对手,囤积起了大量的枪支弹药。

两天半后,收到信号赶来的天狗帮老刀子解了围,而那个时候的老刀子,已经和手下的十五个人,形成一个密不透风得防守圈,杀死了上千人,而且,老刀子在那种情况下,并没有到达极限,甚至还有余力。

当时就有人猜测,如果那一伙地方武装再跟老刀子耗下去的话,几天之后,将会死绝。老刀子未必能全身而退,但是也会耗死几十倍的敌人。

袅袅炊烟

和老刀子截然相反的,天狗则是一个最擅长猛攻的狠人,和聂群属于同一种类型。

前几年,东南地区的黑色世界里,还流传着一个天狗吞白狼的说法,说得就是天狗和白狼聂群两个人,如果正面对上的话,天狗的本事更胜一筹,可以干掉聂群。

不过,终归只是一个流传的说法,天狗和聂群,还从没有正面交锋过。虽然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但玩命是为了荣华富贵,不是被逼急了,没有谁愿意为了一句口号去拼命。

但不管天狗和聂群熟弱熟强,必须要肯定的一点是,天狗真的很强,和老刀子在一起搭档更是会强得离谱,就像冯利和独眼两人一样。

老刀子能听出对手的布局,又擅长防守,而天狗擅长猛攻,彼此配合之下,攻守兼备,美人豹的航船,称之为固若金汤也丝毫不为过。

聂群带着大部分的人手留在海滩上,就是想防止天狗从船上下来。一旦没有了聂群的牵制,天狗带着人下船之后,那将会是一群收割性命的魔鬼。那样的话,眼镜蛇佣兵团,会死很多人。

或许,天狗和白狼,真的会在这里,会在这一天,一较高低。

到底是天狗吞了白狼,还是白狼咬死天狗,不可而知。

不过,作为聂群阵营里的这些佣兵,他们自然更希望第二种结果的发生。

“如果章队能赶过来就好了,白狼和黑狼汇合起来,就算那只天狗再厉害,也只能被活活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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