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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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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手的那条朋友圈,最后被点了213个赞,简直像是在骂林遥之2b,底下大部分的留言都在问为什么林遥之突然醒悟,看清了前男友草包的本质,再次回归单身贵族,林遥之心想大家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根本没有人关心她因为这件事伤的有多深,有多难过。

“老板,你看什么呢,笑的那么开心。”店员小顾疑惑的问。

林遥之抬头:“我笑了吗?”

“笑了啊。”小顾说,“你笑的我都看见八颗牙了。”

林遥之干咳一声,有点尴尬:“没啥,看见个笑话。”

小顾::“哦,那笑话挺好笑的吧。”不然怎么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

林遥之默认了,她觉得这样不好,得调整一下状态,人家分手都是伤春悲秋的,自己都快笑出声了,显得自己十分不专情。于是整理了一下心态和面部表情,林遥之故作严肃:“前天定的那个蛋糕材料准备好了吗?”

小顾点点头,说都备好了,问谁来做。

林遥之摆摆手,说他们来做就行。她其实对于做蛋糕这种需要精确控制力气的活计很不喜欢,店里的店员做出来的反而更漂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几个老主顾都坚持让她来做,说她做出来的更有味道。

这都戴着手套呢,能有啥味啊,林遥之就没明白。

今天天气比昨天还热,这会儿正是下午三点,一天最热的时候,地面上蒸腾而起的热气好像将空气也扭曲了,马路上只有奔腾而过的车流,林遥之坐在门边的空调口下面,一边整理需要进货的食材一边和自己的闺蜜聊天。

知道自己分手了,闺蜜喜大普奔,说要给她开个单身派对,林遥之疑惑的问为什么大家都好像对她男友很不满意,却没一个说出来的。

“这不是遇到他这么蠢的人也不容易么。”闺蜜很懂林遥之了,“长得也还成。”

林遥之看着这些文字有点羞愧,觉得自己被闺蜜看穿了浅薄的灵魂呢,于是义正言辞的回话:其实你们都看错我了,我不是那种只看着外表就会被迷住的肤浅的人!

她刚把字发出去,门口就响起了清脆的铃铛声,有客人来了,林遥之条件反射的抬头,在看清楚来人的那一刻,胸口的位置好像被什么重重的撞了一下。

客人是个高大的男人,皮肤是漂亮的巧克力色,宽肩窄臀,在夏天单薄的衣物衬托下一览无余,他脸部的线条非常锋利,鼻梁高挺的好像艺术家手下的希腊雕塑,大约是有些热了,汗水顺着他的下巴滑落,流过凸起的喉结,性感的要命。

男人似乎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朝着林遥之的方向看了过来,林遥之赶紧低头,手指在键盘上挥舞:我的妈呀,来了一个好帅的客人!!!好性感!!!好有男人味!!!

闺蜜:……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林遥之:我说什么?

闺蜜:你说你不是那么肤浅的只看外表的人?

林遥之义正言辞:他不一样,他一看就很有内在!

闺蜜:你才看见他多久??

林遥之:算上和你打字的时间,足足有三分钟了,放心,我不是那种喜欢一见钟情的浅薄之人,我已经看穿了他富有深度的灵魂。

闺蜜:……?????

不再理会闺蜜,林遥之微笑着合拢了电脑,缓缓起身,小碎步走到了男人的身边,刻意放轻了自己的声音,让自己看起来柔软又可爱:“这位客人请问您需要什么呢?”

男人看见她,沉默两秒后,道了句:“是你啊。”

林遥之惊喜道:“你认识我?”

男人说:“嗯。”

林遥之正欲露出笑容,男人就说出了后面的话,他说:“我昨天看见你把你前男友揍翻了。”

林遥之:“……”

气氛登时凝固了一般,林遥之和男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后,尴尬的笑了起来:“熟人啊。”

男人眼神里也浮起一丝笑意:“熟人。”

“嗨,早说嘛。”林遥之干咳一声,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这位先生想买点什么?店里的蛋挞刚出炉,新鲜着呢,不来一个?”

男人并不回答,而是道:“我叫秦鹿。”

林遥之一愣,随即心中暗喜,心想难道是自己美丽的容貌和娇小的身姿引起了男人的兴趣,于是捏着嗓子甜甜道:“你好,我叫林遥之,秦鹿,是哪个鹿字呀?道路的路?”

秦鹿道:“逐鹿中原的鹿。”

林遥之反应了一会儿:“就是小鹿斑比那个鹿?”她说着又打量了秦鹿一番,怎么都觉得他这黑黑帅帅的样子,和眼睛圆圆的小鹿斑比差的有点大。

秦鹿似乎有些无奈,轻轻的嗯了声。

林遥之对着他伸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呀。”

秦鹿握住了林遥之的手,语气微沉:“也很高兴认识你,其实我想问问。”

林遥之听见这话,灵魂已经悄悄的尖叫起来:没错,我现在是单身……虽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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