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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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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身毛,所以叫毛毛?挺好。

娶了个小傻子也挺好。“先吃饭,”陆先生唤来佣人将猫安顿好,牵着陆太太的手进了盥洗室,反反复复挫了几遍手才停下来。

“以后摸完毛毛记得洗手,”拿毛巾替她擦手时不忘提醒。

“恩,”陆太太应允。“上午去后院那片茶园看过了?”陆景行柔声询问。

“看完了,”她答,伸手将自己擦干的手从毛巾里抽出来。陆景行将毛巾递给一侧佣人,牵着她往餐室而去,“景色如何?”知晓后院有一片茶园,但他却没去过,只因没时间。

“花开的挺好,”陆太太轻声应允着。

“一会儿吃完饭陪我去走走?”陆先生侧眸浅笑望着她。“你没去过?”沈清有些诧异。

“没有。”“那你怎么知道……,”后院有茶花?

陆景行闻言,浅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傻丫头,连自己家里有什么东西都弄不清楚,还叫家?”当真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不操心呢?陆景行就差没将这句话说出来了。闻言,她轻咬唇,不言语,怎会不知晓陆景行这话是在说自己?她素来都弄不清楚沁园有什么。

陆景行这话说给她听的。

“好了,先吃饭,”陆先生见她抿唇不语,知晓自己又是得罪她了,赶紧转了言语。

“你跟程家老二是同学?”吃饭间隙,陆景行开口同她浅聊着。“谁?”她有片刻震愣,同学?她江城的同学除了章宜跟沈南风再联系之外,应该没别人了。“程博然,”陆先生倒是记得人家名字。

“哦~”她了然,“是同学。”“为什么想到要出国留学?”陆景行很好奇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为何会毅然决然的出

国留学。为什么?为了逃离自己不想面对的人,可这话,不能同陆景行说。“出名要趁早,”原本是想用诙谐的语气将这句话说出来,可到了沈清嘴里,就变了味。

“13岁考上斯坦福,确实是出了名,”陆景行不可否认,在与沈清结婚的后某一天,他身处部队,将多年前江城报导调出来细细阅览了一番,她的太太,那年在江城,确实是掀起了大风大浪。“只怕那会儿很多人家的孩子恨透你了,”陆先生揶揄,别人家的事情孩子往往是最讨厌的,沈清小时候应该是这类人。“谁知道呢!”陆太太浅笑,一口米饭送进嘴里,细细嚼着。她从未想过要做别人家的孩子,只是一心想逃离那个地方而已,外人趋之若鹜的东西,她避如蛇蝎,每个人每一次的选择有心甘情愿,也有逼不得已,离开自己生活了13年的地方,是逼不得已。许多人问过她这个问题,但她从未对一个人说过任何实话,那份埋藏在自己心中的过往,自己知晓就好,受苦受难自己来,过去的那一张牌能不翻就不翻。翻出来痛心的还是自己。

年少时的功成名就并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好处,相反的只是让她更早的看清世态炎凉,看尽人心冷暖,让她更早的厌恶这个世界排斥这个世界。

肮脏的一面显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才十几岁,如今20有三,岁月浮沉,人生也从未静好。

------题外话------

稳定九千更,更新时间凌晨。

收费过后,有人走,有人留,感谢一路相随的你们……

心疼我?

许多人说岁月清浅,时光静好,可沈清一路走来,并未发现这八个字对自己有任何用处,相反的,这个世界上,她只感受到了深深的恶意,以及人心的冷冽。

年少成名付出的代价,让她格外惨痛。

许多人说她年纪轻轻心狠手辣,可从未有人想过,在这个吃人的商场,人家都是混迹几十年的老狐狸,她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子,不心狠手辣,怎能在这个诺大的生物链里分的一块肉?

谁愿意在被捧在手心的年华去外面与一群野狼斗智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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