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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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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挑菜的大妈听他叽叽喳喳的,笑着摇头跟称菜的阿姨说:“这一代的孩子还真是被家里人宠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啊。”

称菜的阿姨点头附和:“是啊,上次我还遇到个年轻人来买了一斤多的葱,我就随口问他一句家里要摆宴席啊,买这么多葱,他居然跟我说那不是韭菜吗。”

见到西红柿好看,白凉又忍不住挑了几个,看到鸡蛋又大又可爱,他也想买,小南瓜也抱走了一个,沈珩在挑今晚要做的菜,没工夫理他,就由着他自己玩去了。

白凉可高兴坏了,兴奋得满地跑,他印象里去超市那都是几岁时候的事了,也是跟着他父亲,不过他父亲整日忙在研究室,带他逛超市的次数也屈指可数。

他像是被放风的宠物,撒丫子在超市里跑几圈,回头的时候怀里抱了不少他喜欢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购物车里,然后又要跑出去。

沈珩挑个菜的时间就见他跑了几次,在他回来的时候拉住他,看着他额头上渗出来的汗,忍不住说他:“你不要乱跑,小心撞到东西。你看都出汗了,脏兮兮的。”

白凉的眼睛亮闪闪的,挣开沈珩的手又跑出去,这次他去了冰柜那里,里面放着速冻的包子饺子以及汤圆。

汤圆的牌子还挺多,白凉来来回回看了几次,终于找到了他十五岁时代言的雪球牌汤圆,他拿出来看,包装上面还印着他的照片,下面是他龙飞凤舞的签名。

看到自己刚出道的第一个代言,白凉有种难以言喻的怀念感。

他走红得很快,但也理所当然,那部仙侠剧不是or投资,沈珩也没有想过出资给他量身定做什么,就只安排他签了or,给他无上的权力去选择做什么。

白凉在几十个新人里脱颖而出做了那部电视剧最讨巧的配角,因为拍话剧而积累的演技已经培养出来的气质,加上天真无辜的的漂亮样貌,一炮而红,开启了属于他的时代。

那时候电视还是最主要的媒介,各大社交平台还没完全流行起来,明星们不靠炒作话题出名,全凭真材实料,白凉年纪轻轻就走红,成为各大电视台的宠儿,上过不少节目。

他的号召力被广大商家看好,不少商家纷纷向抛出橄榄枝,一堆代言合同放在他面前,任他挑选。

白凉那时候才十五岁,按理说应该还不能为自己做主,那些代言里多的是高端品牌,开的价格也很高,原本以为他会在经纪人的意见下挑最好的代言,结果or把选择权都交给了他,而他选了具有节日性,以及再普通不过的那样产品——汤圆。

这令不少商家跟粉丝以及媒体都措手不及,外界还有人说他胸无大志,鼠目寸光,而雪球牌汤圆给的代言费,也不过几百万而已——五年合同,五百万,放到现在,它简直就是赚大发了。

当时发布会的时候还有媒体采访过他为什么选择代言汤圆,白凉一脸单纯地应道:“因为它好吃啊,而且很可爱,看着白白的,咬开里面却是黑色的。”

想来他当初选择代言汤圆,也可能是想要成为汤圆那样,做个外表看似无害,内里杀人于无形的人,不过他也做到了,k被他坑了一把,就再没翻身,到头来都死得不明不白。

白凉看着四年前的自己,越看越觉得傻气,然后就把汤圆放了回去。

买完东西,他们俩大包小包地提着几袋东西上车,沈珩问他要去哪里,白凉嫌沈珩的大宅太远,就说回他买的那套房子。

回到家,保姆连忙接过他们手里的东西拿去放好,还顺口说了一句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家里冰箱都放着很多菜呢。

沈珩就说:“那些菜一会要用到,不用放进冰箱。”

保姆连声应好,把菜提进了厨房。

白凉换好拖鞋后还站在玄关处的鞋柜前上下左右地找着东西,沈珩问他在找什么,他就说:“我找你的拖鞋啊,你太久没来这边了,都不知道你的拖鞋被放哪里去了。”

他实在找不到,没办法,他自己这段时间也很少在家,就算在家他也不会注意到这种小事,于是只能扯着嗓子喊:“素姨,老东西的拖鞋您放哪里了?”

素姨放好菜又擦着手出来,走过去弯腰打开鞋柜,从下面找出沈珩的拖鞋,说道:“鞋子放外面容易积灰尘,我就洗干净收在柜子里了。”

白凉看着沈珩换好鞋子,拉着他往厨房走,头也不回地跟素姨说:“素姨我们借用一下厨房,你不要进来打扰我们。”

素姨一脸莫名,担心地跟过去问:“白少你们这是要在厨房做什么,您可别把厨房炸了啊。”

白凉回头挡住她,让她放心:“您不用担心,有老东西在呢,我不会炸厨房的。”

素姨这才唠唠叨叨地回她自己的房间。

送走素姨,白凉走回厨房,只见沈珩系好了围裙,挽起了袖子,又拿了一条新的围裙给他,跟他说:“过来穿上,不要弄脏衣服。”

白凉嫌弃地看着那条花色的围裙:“我不穿,娘兮兮的。”

沈珩强硬地给他穿上,还教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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