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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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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痴情有点过了头。”

“对了,玉荷什么时候回来你们有人知吗?”

“她一没带手机, 二没给我留联系方式,我怎么知道。”刘可语气烦躁,她站在窗边,看着外边的倾盆大雨, 以及路灯下的那抹白色身影。

少年身形纤长, 容貌艳丽精致

微微扬起下颚, 向这边望来, 露出精致的脸庞,是个很漂亮的长相,五官惊艳。

他身旁还站着一人, 那人给他撑伞。也在说些什么,刘可猜想,估计是让金斯玉回去的话。

那人一身西装革履, 皮鞋锃亮,一眼望过去像是某位精英人士。不像是学校里的学生,刘可多看了几眼突然就和玉荷感同身受了, 如果这男的是自己男朋友, 自己觉得要气死加骂街。

太偏执,也太病了。

这种病不是指他的身体有病, 而是指他的精神, 就好像没有恋爱活不了一样。满脑子都是情情爱爱, 要生要死。

“下这么大的雨,在这受什么罪呀。”刘可小声抱怨了一句:“要我早回家躺了, 女朋友又不是跑了, 明天见不也一样, 干嘛非要在这儿等。”

“讲道理,刘可你三观不正哦~人家这是痴情, 痴情,懂不懂啊!人家才不是傻子,人家是太爱玉荷,才会这样。”

“闭嘴吧你,这爱给你要不要。要我讲这男的就太倔了,而且你不觉得这种男人很可怕吗?感觉一个不顺心,就会把老婆咔嚓掉。

还有你别跟我扯什么情深不悔,我不信那玩意。我只知道爱是克制,是信任,是互相迁就。是在彼此的世界里默默爱对方,给予对方最大的信任和空间。不是像现在这样,蹲人家门口,不等到一个回复刮风下雨也不走。”

“我看你最近和玉荷玩的太好,三观也有点坏了。”

两方争执不下,都没有说服对方最后也是叹了口气:“不过有一点你说得对,如果不爱,还是尽早放过比较好。”

“毕竟,像玉荷这么搞,迟早得把下面那个人逼疯。”谁都看得出来,金斯玉是真的喜欢玉荷。

喜欢到,有些傻。

……

另一边楼下,大雨瓢泼中。

一位身穿黑色西装,打着领带的男人举着把黑伞盖在少年头顶。

“哥,我叫您哥勒。咱回家好不好,不要在这里等了。你那位漂亮女友跑不了,你也听到了她室友说了,她就在楼上。”男人嘴角笑得有些无奈。

陈述是看出来了,他老板这独生子是真动了心。男人是眼前少年父亲安排给少年的助理。

帮他打理名下产业,也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不过金小少爷,虽然看起来娇娇气气,好像生活不能自理,但其实他很独立并不需要人贴身照顾,也不需要人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陈述的工作就从二十四小时的贴身特助,改成了资产管理。

除了必要的汇报工作会出现在金斯玉身边,两人一个月也就见一次。

而一次,还是陈述去金家老宅向金先生汇报工作时,才会碰巧在家过夜的少年。

这次他会来这里,是因为金先生发现他这位独子恋爱了。并且恋爱对象,不是他们原先设想的同门户千金。

也不是一个优雅识大体的女生,而是一个拜金女。

当然金先生让陈述来,也不是让他来拆散人家小情侣。金先生很开明,他很支持自己的孩子自由恋爱。

不管对方是好是坏,都会是金斯玉人生路上的一个难忘的经历。对方好,那这段感情会让这个孩子人生更加幸福,更加饱满。

不好,也会提前让他知道这个社会的险恶。以及不是所有人都是好人,也不是所有人都值得真心对待。

金先生自觉自家不缺那点钱,儿子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总要有点付出。何况男孩子在感情中,总是会占一些便宜,所以买礼物是很正常的事情,说不上拜金。

当然除此之外让他来,肯定也是担心这儿子会闹出事情。小少爷是善良,他们也确实想要孩子历练,但也怕孩子受罪。

又加上有人将今天少年在女寝楼下等一天的视频,发给了金先生金夫人。

自然心疼,就让他来劝。

“祖宗,下了那么大的暴雨。咱们回去吧,明天也可以来。”看着站在原地,握着电话一动不动的少年,陈述是觉得离谱的。

因为他和这位爷认识时间很久,从对方15岁时候就认识。可以说是看着他从未成年到长大成年,再到现在恋爱。

金家这儿子,在外面一直都有一个好名声。善待动物,喜欢募捐,是个有钱有好心的大善人。但只有跟在他身边久了的人才知道,这人做那些善事,也不过闲。

他对那些动物好,只是正好在能力范围内。所以有能力帮助,并不代表他真的很喜爱那些小动物。

他的性格也看起来很好接触,可只有接触久了的人才知道,看似好接触才是最难接触。因为不争不抢的性子往往都是薄情寡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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