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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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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这个城市我太熟悉了。我在汉口同济医院出生的那天,这个城市正在下着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当时我的父亲正在省里开会。下午散了会之后,大雪已经封锁了交通。他向省委所在地水果湖附近的农民借了一头毛驴。他骑着毛驴从水果湖出发。由于崭新的长江大桥被各种停滞的车辆堵得水泄不通,我父亲就牵着毛驴坐轮渡过了江。然后又骑上毛驴穿过从前英国租界哥特风格的建筑,来到同济医院看我。仅仅也就是因为发生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生活片断,我就对这个城市没有了生疏感。我走在长江大桥上十分自然和贴切。我在武汉市芜杂如迷宫般的大街小巷里也不会迷路。关键时刻屏息静气地嗅嗅长江水的气息,听听轮船的汽笛声,我就可以知道自己在这个城市的大概方位;我父亲骑着毛驴的身影,温顺的毛驴在碎石子马路上那踏踏的脚步声,便是我与这个城市永远的无形交流和无形联系。

大毛对武汉市的印象非常混乱,甚至有一点儿厌恶。他认为一个城市有三大城区,而且互相之间都隔着大江大河,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多不方便哪!

我问:什么东西多不方便?

大毛想了想,也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大毛总是弄不清楚汉口、武昌和汉阳的位置。他经常指鹿为马。人在汉阳,说这是武昌吧?人在汉口,说这是汉阳吧。同学们经常笑话他,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他的自尊心。男人的自尊心就和小孩子一样,经常表现在很不关键的地方,比如他们就是需要装出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其实谁能够什么都知道呢。

武汉市的街道不分东南西北,随着长江的流向分上上下下。这是大毛与武汉市达不成谅解的巨大矛盾之一。大毛说:我们的城市,中国的许多城市都是方正的,道路都是有东南西北的。你看看北京,人家是首都,天安门城楼正南正北朝向,谁都好辨别。

大毛气愤得唾沫飞溅的时候,我还没有去过北京。几年之后,我去了北京,站在天安门城楼前,看着长安街,重温大毛的话,觉得大毛的气愤是很有道理的。北京的道路就是非常地中规中矩。然而,我总在北京迷路。有一次去朋友家,我迷了路,路上的行人告诉我:你朝东直走,出了胡同再向北,走十来米远再往东。这明确的指向使我越听越糊涂,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哪儿是东哪儿是北?我们在北京行路需要太阳的指引,可北京经常没有太阳。那天就是一个阴天,我就没有及时地吃上朋友为我准备的好饭莱。而近一些年的迷路是因为空气污染太严重,现在北京的天空经常被铅灰色云气遮天蔽日。

在北京遇上迷路而产生的感想我总是希望有机会告诉大毛。可是我和大毛总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见面。这种见面总是突然得使你做不了任何有准备的事和说不了任何有准备的话。

多年之后,我经常有机会短暂地享受北方城市的冬天,主要是在北京这个城市。北京的冬天的确是像大毛描绘的那样可以在房间穿毛衣,其实还可以穿衬衣和裙子。享受的结果是一再地加深着武汉冬天的痛苦和经常患感冒。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除了希望在严冬的房间里暖暖和和,还有许多别的内容。在前面我说过我站在天安门广场,东张西望长安街,想告诉大毛说北京的道路的确是很有规矩,尤其是和武汉相比。我的容易迷路我想责任在我,主要是我这个人没有方向感和路线感。但是我还想说的是,天安门广场,长安大街,包括故宫,在我第一次见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并没有给我应有的震撼。

这让我很伤感。因为我小学一年级的第三课就是雄伟壮丽的天安门城楼。第一课是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万岁,第二课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这两课都没有问题,岁月都让我慢慢地理解了它们的意义。第三课是实物,它就在那儿,我看到它具体形象的同时,想起的是所有对它的描绘,形容和赞扬。关键也不在于那些描绘,形容和赞扬与它有几分吻合,主要的是它没有震撼我。迷路不迷路其实足并不重要的,有没有获得震撼可就太重要了。对于一个世故的成年人来说,与之相遇没有震撼就意味着遗忘和抛弃。在故宫里头,我的失望和伤感使我悄悄地流下了眼泪。我怎么能够忍心遗忘和抛弃我童年时代的情感呢?’至于为什么不受震撼,我也说不清楚更多的道理来。我只是觉得对于一个终日与长江厮守的人,故宫的宏大没有达到惊人的程度。而且那方正的院子和方正的石板地,那锐角的宫墙,它们使我心里堵得慌。故宫没有随意的树和葳蕤的野草、没有水,地面的颜色是灰白的,酷似石灰,而石灰是一种干渴的没有生命感觉的物质。石灰的联想一经出现就烙进了我的经验里。千百次,北京居然以石灰的意象在我不经意的时刻闪现。其实我是喜欢北京的。其实我是不喜欢武汉的。这喜欢和不喜欢都能够说得出无数条理由。可由不得我的是:人实质上还是一头动物。我呆在北京的时间一长,鼻子就开始流血。我就一天到晚地喝水,到处寻找水果吃。

我的身体也好像在渐渐地变成石灰,在皲裂,木僵和干枯。于是,对于长江的想念,对于湿润的想念,对于流畅的想念,对于一泻千里的想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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