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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我的书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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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题为我的书室,有删节。

且说姚英写了一篇说她处理书室中书籍的方法的美妙的文章,那方法,同我的竟那么的巧合,要是我在这以前曾发表过只字关于我处理的方法,或以前曾同她见过面的话,我真要说她偷窃了我的文思。因此我在她这篇文章后面写了一篇很长的编者按语——我是希望编者们能在人家的文章后面写点长的按语。——说明她的理论与我的完全不谋而合。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只是一种共同的理论而已,这大致如下:

(转译她的文章)

当然,公共图书馆或学校图书馆择用一种编目的方法,把书籍按照规定一一标签分类,当是很好的,不论是依照杜威分类法或王云五分类法。但这办法对于一个穷书生是办不到的,他没有一部全套的图书馆版本来陈列起来,他往往在上海或南京住着一幢幢的弄堂房子。这种弄堂房子通常有一间会客室,二间客堂,二间卧室,二间浴室,如果他(或她)可以有一间书房,那已算是幸运的了。此外,他(或她)所收藏的有限的书籍通常都是按着个性的,大概是偏多于他(或她)所喜欢的作者的书,而其他的作者的书则较少。那么,他对于这些书又怎样来处理呢?

别人我不知道,但这是我的方法(我高兴这种从第三人称转到第一人称的说法,因为英文也不经心地忘掉了对于≈ap;ot;我≈ap;ot;及≈ap;ot;我的≈ap;ot;第二个词的性的区别。)我的方法是一种自然的方法。譬如说,当正在书桌前坐着的时候,接到了寄来的一本书或刊物,我便把它放在书桌上。假如正在看的时候有客来了,于是我便把它拿到客厅里去同我的朋友共读。如果那朋友走了,我忘记把它拿回来,我便让它去放在客厅里。但有时读得十分有味,我还不想睡觉,而只想舒散一回,那么我便把它拿上楼来在床上看。如果这书能抓住我的兴趣,我便读下去,但如果没兴趣了,我便可以随手把它当作枕头,这便是我所谓的自然方法,这可以约略给它下个定义为≈ap;ot;把书籍随手置放的方法。≈ap;ot;我甚至根本不能说的书有什么≈ap;ot;适当≈ap;ot;

的地方可放置。

这种方式的逻辑结果,当然是到处都是书籍杂志了。床上、沙发上、会客室里、食架上、自来水龙头边等等,有着一种在杜威或王云五的分类法中所不能获得的丰富印象。

这种方法有三个优点可以介绍。第一、有一种多样错综的美。因为这样一来书本都杂放在一起了,皮面精装本、纸面本、中文的、英文的、大而厚的巨册、轻巧的毛边书,有的有中世纪英雄的图案,有的有裸体的摩登女郎,全混合在一个智识的大拼盘中,包括了整个人类史的一个缩影。第二、有一种丰盛与多样的趣味。我让一本哲学书放在一部自然科学论文旁边,让一本幽默的小册子同一本意义堂皇的提倡道德的书籍并肩齐立。它们只是组成了一个杂色队伍,好像各自存着相反的意见,而在我的想象中作着一场荒唐无稽的争论而叫我开开心而已。第三、这种方法有一种十分便利的好处,因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全部书籍都放置在书房里,那么他在客厅里便分明无书可看了。用了这一种方法,我即使在厕所也可以增进智识了。

我要声明的,便是那是我个人的方法,我并不是要求别人的赞成或请他们照我这样做。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当我的客人们看见了我的生活方式时,往往摇头叹息。因为我没有去问过他们,所以我也不知道那是不以为然的叹息呢,还是赞成的叹息但我也不管。

上面的文章可以说是现在中国的小品文的一个好例子。这有中国古文的飘逸,又有现代文的亲切随便。下面便是我的编者按语的大要。我说:

我收到这篇来稿时,那题目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好像有人偷去了我的一件钜宝,当我读下去的时候,我大为惊诧地发现,我所喜欢的收藏与处置书籍的方法,已同时也被另一个独立的工作者发现了。所以我对于这一点怎么能不来说上几句呢?我知道读书是一件修养的事业,但自从读书受了大学里的入学登记人的支配之下后,这便退化成了一种便宜的,庸俗的,市侩的勾当了。收藏书籍本来也是一种修养的消遣,但现在,自从那些暴发户夹进到这个爱书的雅事中之后,情形可不幸改变了。这些人总是有着这个作家的全集,那个文人的全本,用漂亮的摩洛哥皮面装订着,保存在精致的玻璃橱中。但我看看他们的书架上,却一个拿去了书而留下的空位也没有,这事实表示这些书除了他们的仆人来清理拂拭之外,从来没有人碰过。书上没有卷边,没有指印,没有偶然落在上面的烟灰,没有仔细用蓝铅笔打着的记号,在书里也没有枫叶夹着,就只是许多没有裁开的书页。

所以看来即使收藏书籍也低落到一种俗态中去了。明xx写过一篇读古玩的文章,说起收藏古玩的俗派,现在姚女士以这一点意思便进而说到藏书,我心下不禁怦然以喜。仿佛只有你觉得的意思,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别人会与你同感的。王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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